環保署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申請辦法簡介

環保署 7/1修正發布

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

並提出 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

除了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所列出的16 公告場所

以下各類型的非公告場所都可以申請

 

場所類型包括:

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

政府機關辦公場所鐵路車站航空站大眾捷運系統車站

金融機構營業場表演廳展覽室電影院視聽歌唱業場所

商場運動健身場所幼兒園產後護理機構托嬰中心

 

自主管理機制建立後

也建議導入旭捷的 雲端監測顯示系統

將可有效提升公私場所 室內空氣品質

 

小編將標章的內容做了簡介

有興趣申請的朋友

歡迎來電 02-27621808555

填寫意見表

我們將為您進行免費諮詢

 

旭捷將協助您促進室內空氣品質

擁有更健康舒適安全的使用空間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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